近日,張家口蔚縣公安交警在微信朋友圈發現一位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男子,該男子在微信平臺發布一條朋友圈,語氣囂張,神色傲然地講述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公然挑釁交警部門。
蔚縣交警迅速收集信息進行排查,在得知這一男子所駕駛車輛進入蔚縣城區的一家加油站后,立即驅車前往。交警到達加油站時,該男子正渾身酒氣、言語無狀地在加油站內“耍酒瘋”。蔚縣交警將其控制后通過詢問,該男子蔡某某對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供認不諱。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蔡某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經抽血檢測,蔡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8.3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原來,該駕駛人酷愛喝酒,當天晚上在家喝完酒后,便駕車去加油,途中還拍攝酒后駕車的短視頻發布在朋友圈進行“炫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予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